《佈道35》靈修小冊(第四季)
第五日 經文:徒28:16-31 - 羅麗嬋牧師


經  文:
福音傳到羅馬:保羅的見証
「進了羅馬城(有古卷在此有「百夫長把眾囚犯交給御營的統領,惟有」),保羅蒙准和一個看守他的兵,另住在一處。過了三天,保羅請猶太人的首領來;他們來了,就對他們說:『弟兄們,我雖沒有作甚麼事干犯本國的百姓和我們祖宗的規條,卻被鎖綁,從耶路撒冷解在羅馬人的手裡。他們審問了我,就願意釋放我。因為在我身上,並沒有該死的罪。無奈猶太人不服,我不得已,只好上告於該撒,並非有甚麼事要控告我本國的百姓。因此,我請你們來見面說話;我原為以色列人所指望的,被這鍊子捆鎖。』他們說:『我們並沒有接著從猶太來論你的信,也沒有弟兄到這裡來,報給我們說:你有甚麼不好處。但我們願意聽你的意見如何,因為這教門,我們曉得是到處被毀謗的。』他們和保羅約定了日子,就有許多人到他的寓處來,保羅從早到晚,對他們講論這事,證明神國的道,引摩西的律法和先知的書,以耶穌的事勸勉他們。他所說的話,有信的,有不信的。他們彼此不合,就散了;未散以先,保羅說了一句話,說:『聖靈藉先知以賽亞,向你們祖宗所說的話,是不錯的。他說:你去告訴這百姓說:你們聽是要聽見,卻不明白;看是要看見,卻不曉得。因為這百姓油蒙了心,耳朵發沉,眼睛閉著,恐怕眼睛看見,耳朵聽見,心裡明白,回轉過來,我就醫治他們。所以你們當知道,神這救恩如今傳給外邦人,他們也必聽受。』(有古卷在此有「保羅說了這話,猶太人議論紛紛地就走了。」)保羅在自己所租的房子裡,住了足足兩年。凡來見他的人,他全都接待,放膽傳講神國的道,將主耶穌基督的事教導人,並沒有人禁止。」
(徒28:16-31)

內容解釋:
使徒保羅最後的旅程一心要返回羅馬,目的要在凱撒面前為主作見証,希望福音能在羅馬帝國被傳開。他雖然身在捆鎖中,但仍不忘記先向在羅馬的猶太人傳福音,可惜結果仍然是「有信的,有不信的,他們彼此不合,就散了。」(徒28:24-25)。最後他引用《以賽亞書》,說明猶太人棄絕福音將使福音轉向外邦人。使徒的腳蹤遍佈歐洲,從那個時候開始,聖靈就繼續在工作不但在歐洲,也在美洲、非洲、亞洲運行,每個地方都有許多人歸向主,福音仍要藉著聖靈的大能,透過我們繼續傳承下去,直到地極,作主見證。

默  想:
1.當你在傳福音的時候,會否因為有人不信,就放棄繼續向他們傳福音呢?
2.你是否願意跟隨使徒的腳蹤,每到任何一個地方,都使用不同的方法為主作見證?


禱  文:
主啊!感謝祢,
因為在我生命中的任何境況,
祢都有最好的計劃,
求主幫助我有堅定的信心,
靠著聖靈的大能,一生為主作見證。
禱告奉主耶穌名求,阿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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